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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养大全]-{汽车保险}
一、车辆保险投保过程中的五个要求
1、营业车辆:
(1)不得投保第三者责任险;
(2)不得承保不计免陪特约险;
(3)外地牌照车不保;
(4)使用年限达五年以上的车辆,或四年以上的出租汽车,原则上不予承保;
(5)第三者责任险最高赔偿限额:客车:50万元;出租车队:20万元;货车:20万元。
2、非营业车辆: 不得承保土方车及环卫清运车;
3、摩托车:
(1)私人用车不保车辆损失险;
(2)不得承保全车盗抢险;
(3)外地牌照车不保;
(4)使用年限达五年以上的摩托车,原则上不予承保。
4.各类新车:
(1)必须提供发动机号及车架号,才能承保,只提供一个要素时,不得承保全车盗抡险。
(2)承保全车盗抢险时,须在保单“特别约定”栏中加注:“全车盗抢险保险责任从本车取得正式牌照号码后生效”。
(3)取得正式牌照号码后,必须在48小时内以批单形式通知保险公司。
5.有关验车承保的规定:
(1)凡新车购置价(含购置费)超过40万元的进口车辆,在承保前应由投保人填写《机动车辆保险申报单》。
(2)对投保第三者责任险最高赔偿限额大于等于100万元的车辆,在承保前须填写“承保验车单”并拍照存档。
(3)续保日期与前一保险期限衔接,或中途投保车辆损失险或全车盗抢险的车辆,均须验车车辆。检验时除了对被验车辆拍照外,还需填写《机动车辆保险申报单》并附在投保单后面。
(4)验车人必须在“车辆检验情况”一栏中注明对车辆状况的评价,并对车况存在的问题作文字说明。
二、汽车保险投保时应该注意什么事项
第一、莫重复投保。
有些投保人自以为多投几份保,就可以使被保车辆多几份赔款。 按照《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因此,即使投保人重复投保,也不会得到超价值赔款。

第二、莫超额投保或不足额投保。
有些车主,明明车辆价值10万元,却投保了15万元的保险,认为多花钱就能多赔付;而有的车价值20万元,却投保了10万元。这两种投保都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 依据《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的部分无效。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所以超额投保、不足额投保都不能获得额外的利益。

第三、莫保险不保全。
有些车主为了节省保费,想少保几种险,或者只保车损险,不保第三者责任险;或者只保主险,不保附加险等。其实各险种都有各自的保险责任,假如真的车辆出事,保险公司只能依据当初订立的保险合同承担保险责任给予赔付,而车主的其他一些损失有可能就得不到补偿。

第四、注意及时续保。
有些车主在保险合同到期后不能及时续保。但天有不测风云,万一车辆就在这几天出了事故,岂不是后悔晚矣?

第五、认真审阅保险单证。
自1999年4月1日起,全国统一使用中国保监会统一监制的保险单证,原有各保险公司印制的同类空白单证自1999年5月1日起停止使用。当您接到保险单证时,一定要认真核对,看看单证第三联是否采用了白色无碳复写纸印制并加印浅褐色防伪底纹,其左上角是否印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制“字样,右上角是否印有“限在xx省(市、自治区)销售“字样,如果没有可拒绝签单。

第六、注意审核代理人真伪。
投保时要选择国家批准的保险公司所属机构投保,而不能只图省事随便找一家保险代理机构投保,更不能被所谓的“高返还“所引诱,只求小利而上“假代理人“的当。

第七、注意莫生“骗赔“伎俩。
有极少数人,总想把保险当成发财的捷径,如有的先出险后投保,有的人为制造出险事故,有的伪造、涂改、添加修车、医疗等发票和证明,这些都属于骗赔的范围,是触犯法律的行为。在此告诫广大司机朋友,千万不要耍小“聪明“,到头来落个鸡飞蛋打,后悔晚矣。

  另外:
  1.保险车辆须有合法的行驶证件及号牌,并经检验合格,否则保险单无效。
  2.投保人应将车险现状及所属权益如实告之保险公司。
  3.在办理完毕保险手续拿到保单正本后,应立即核对保险单上列明项目如车牌号,发动机号,要求承保档案是否有错漏,如有错漏应立即提出并更正。
  4.保险卡应随车携带,在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并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5.被保险人索赔时不得有隐瞒事实,伪造单证、制造假案等欺诈行为。
  6.记住保险的截止日期,提前办理续保可以使被保险人得到连续的保障。
  7. 找一家正规保险公司的营业场所或已得到确认的保险公司业务员办理保险。
  8. 如实的、详细的填写好保险公司提供的投保单,列明自已的保险需求。(该单将存入承保档案)
  9. 在交清保费的同时要得到保险公司统一格式的保险单正本、保险卡和保费收据;保险卡上要列明出险后需立即拔打的报案电话。
三、汽车车辆保险投保流程七步走
1.了解保险条款及费率→2.选择保险公司→3.深入了解各险种保费计算
→4.挑选保险代理→5.填写正式表单→6.交保险金得到正式表单
→7.审核保单

上了交强险   还要商业险?

71日“交强险”开始实施以来,不断有读者给本报打来电话,询问“交强险”与“商业三者险”有何不同;只上了“交强险”或者与还交了“商业三者险”的车主在遇到事故时处理有何不同?现以案例的方式进行具体分析。

◇模拟案例

石家庄的小王某天晚上驾车出行,当时他正由南向北准备右转,一位过马路的女孩左脚刚好被小王汽车右后轮轧到。后经医院确诊女孩的脚骨骨折。女孩休息了三个月,其中误工费、医疗费等共花去19700元,那么小王应该如何支付这些补偿款呢?

◇商业险

例一:小王仅投保了某保险公司的第三者商业险,保额为5万元。我们知道,商业三者险(如果不认定为强制险)在车主没有责任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是不承担赔偿的。因此:

1、如果女孩负全责:

保险公司:没有支出

小王支出:19700

女孩得到:19700

因为在这起事故中小王没有责任,保险公司不予理赔。但根据新交通法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所以,小王应负担女孩的误工费、医疗费等共计19700元。

2、如果小王负全责:

保险公司支出:19700

小王支出:没有支出

女孩得到:19700

在小王负全责时,保险公司的 “商业三者险”派上了用场:由保险公司支付女孩误工费、医疗费等合计19700元。

◇交强险

71日交强险实施后,交强险的赔付原则是不论车主是否有责任,保险公司都需进行赔付。按照规定,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车主承担全部责任时,交强险的赔偿总额为6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5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如果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车主没有责任,交强险的责任赔偿总额为6万元的20%,即: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6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400元。因此:

1、如果女孩负全责:

保险公司支出:1600元(8000 X 20%

小王支出:18100

女孩得到:19700

按照“交强险”的赔偿限额规定,被保险人无责任的按照规定限额的20%计算。因此,保险公司支付给女孩1600元的医疗费,小王承担其余的18100元费用。

2、如果小王负全责:

保险公司支出:8000元(8000 X 100%

小王支出:11700

女孩得到:19700

在小王负全责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按照规定限额赔付女孩8000元医疗费。对于出现的11700元缺口,只能由小王自己补齐。

如果小王在投保“交强险”的同时还继续投保了保额为5万元的“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则保险公司将按照“商业第三者责任险” 赔付规定,再承担11700元赔付差额,小王则不承担赔付责任。由以上对比就可以看出两者之间的区别了。因此建议广大车主上了交强险后,还应考虑继续购买商业险。